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成員 姓名
召集人暨主席 曾耀德
委員 孫正強
委員 黃正昌

為強化本公司董事會監督功能,其審計委員會職權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營業報告書以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十二、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姓名
召集人暨主席 曾耀德
委員 孫正強
委員 黃正昌

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其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隸屬於董事會的獨立單位,定期在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各次董事會及視必要性不定期向董事長、總經理、及各獨立董事報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考評及薪資報酬的核定方式依本公司人事作業的規定辦理。

本公司稽核人員依照法規及本公司風險評估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除每月送審於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項目外,並不定期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或提出改善建議,並將受查單位之改善方案一併納入稽核報告,於按季加以追蹤作成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已採取適當改善措施;稽核人員將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將之交付予審計委員會之各獨立董事查閱。

♦公司規章辦法

規章辦法 下載
公司章程
股東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議事規則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董事選任程序
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誠信經營守則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防範內線暨內部重大資訊管理辦法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申請暫停及恢復上櫃股票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
道德行為準則

♦公司治理評鑑資料區

相關評鑑資料 下載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主要股東名單
供應商管理政策及執行情形
誠信經營推動小組
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
利害關係人
關係企業、關係人、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辦法
供應商行為準則

♦永續發展

相關評鑑資料 下載
員工福利措施及人身安全
薪酬政策
職場多元化及推動性別平等政策
人權政策與管理方案
溫室氣體、水資源及廢棄物管理政策

♦資安管理

相關評鑑資料 下載
資訊安全政策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相關評鑑資料 下載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